• 索 引 号: ND00112-0200-2022-00183
  • 发文字号: 宁财农指〔2022〕3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11-30
  • 标    题: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的通知
宁财农指〔2022〕36号
发布时间:2022-12-05 17:1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村级集体经济,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强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组通〔2021〕20号)精神,现提前下达 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 1000 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 15 万元以下的“相对薄弱村”,支出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科学筛选优质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绩效管理,推动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分配表
     2.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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