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7 09:01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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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寿宁县财政局,发改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35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发改委安排我市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70万元,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蕉城区、寿宁县发改局按照《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落实好相关指标,落实资金公告公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使项目发挥应有效益;要积极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蕉城区、寿宁县财政局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附件:1.宁德市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2.宁德市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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