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17 20:30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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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规范和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对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科技局联合制定了《宁德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现就该《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推进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宁德,我市先后出台了《宁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宁德市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落实财政惠企政策,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设立宁德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出台《宁德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宁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进行起草。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总共包括11条。

  第1-3条主要明确专项资金制定依据、定义、使用和管理原则等内容,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总体原则。

  第4-7条主要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申报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为科技创新奖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出以及其他有利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项目。

  第8-11条主要明确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专项资金支出要严格执行优化投向、突出重点、择优扶强、重在实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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