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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1-23 11:40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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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宁德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德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

 

各位代表:

受宁德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德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5.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7.2%,比上年增加7.69亿元,增长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9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5.0%,比上年减少3.42亿元,下降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87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0.86亿元,增长8.4%。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2.0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1.9%,比上年减少5.98亿元,下降12.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52亿元,比上年减少18.16亿元,下降28.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5.6%,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增长59.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3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增长59.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0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2.9%,比上年增加15.89亿元,增长4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67亿元,比上年增加17.56亿元,增长64.8%。当年收支结余3.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36亿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2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2.0%,比上年增加1.80亿元,增长1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1.0%,比上年增加0.52亿元,增长5.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1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4.6%。

此外,2016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9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28.5%,比上年增加7.15亿元,增长60.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27.4%,比上年增加2.54亿元,增长31.0%。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16.2%。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7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64.6%,比上年减少1.46亿元,下降17.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9亿元,比上年减少5.70亿元,下降46.0%。

此外,2016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46.8%,比上年增加3.53亿元,增长725.9%。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1亿元,增长631.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5.4%,比上年增加0.11亿元,增长52.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1亿元,比上年增加0.11亿元,增长52.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1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3.1%,比上年增加18.8亿元,增长152.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35亿元,比上年增加16.63亿元,增长155.2%。当年收支结余3.7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03亿元。

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项目

1)主要地方级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17.47亿元,增长123.6%;改征增值税6.04亿元,增长279.7%;营业税8.26亿元,下降55.3 %;企业所得税10.51亿元,增长32.4%;个人所得税3.72亿元,增长15.1%;地方小税种19.34亿元,下降20.3%。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49.96亿元,下降1.4%(主要是省级补助资金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82亿元,增长3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8亿元,下降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1亿元,增长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7亿元,增长5.0%;节能环保支出4.96亿元,增长0.1%;城乡社区支出24.64亿元,增长68.0%;农林水支出40.37亿元,下降3.0%;交通运输支出12.28亿元,增长3.3%;住房保障支出8.17亿元,增长2.8%。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1.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累计减免企业税费17.66亿元。安排0.2亿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年度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各类工业发展资金补助1.72亿元。安排0.42亿元,设立农业、技改、旅游、文化等产业专项资金。争取各类商务发展资金补助0.87亿元,扶持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发展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筹集资金0.85亿元,出资对接省企业技改基金。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39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项目储备库,总投资354.54亿元;已签约7个项目,引进社会资本48.56亿元,中心城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和福鼎城市道路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入选全国第三批示范项目。推动政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加强“助保贷”、“成长贷”和“工贸企业应急保障”资金池运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宜居宜业理念推进城乡建设,城市功能品味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特色加快培育,城乡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落实扶贫开发财力保障机制,统筹安排“造福工程”、农村挂钩扶持等各类财政资金2.1亿元,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各领域建设。支持农业农村“六位一体”建设,统筹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山地农业综合开发、小城镇综合改革等工作。争取各类美丽乡村资金补助1.5亿元,深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大力发展茶业、渔业、油茶、花卉、竹业等特色产业和设施农业,支持耕地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造林绿化和国有林场改革,扶持林业发展。安排0.2亿元,加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文明示范村建设和生态村创建补助力度。推进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发放补贴资金0.6亿元,提前淘汰黄标车5113辆。

3.优先保障民生事业

全市民生相关支出196.11亿元,比上年增加10.15亿元,增长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年人均标准提至100元,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提至265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4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259元。优先支持教育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宁德师范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有序推进医改工作,加快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年补助标准提至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标准提至45元。推进文体产业发展,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加快十六届省运会场馆建设,安排备战十六届省运会专项经费1061万元,保障省运会筹备工作的有序推进。鼓励科学技术创新,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扶持政策,建设示范创业创新中心;设立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创业大本营、创客天地等众创空间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税制平稳转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项目。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年末自动清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稳步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探索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的办法。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9个,购买服务金额2.34亿元。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全市共争取新增债券40.44亿元,置换债券75.37亿元,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5.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全额编列上级提前下达或历年较为固定的转移支付预算。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综合考核、定期通报和约谈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出国(境)团组经费管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市“三公”经费继续保持“零增长”。加快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搭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框架。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和扶贫资金等专项检查。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今年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骨干财源和新兴财源不足,支出刚性增长,财政中长期压力加大;财政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一)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1.全市代编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62.8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76亿元,增长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6.0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05亿元,增长5%左右。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05.6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5.6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1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14亿元,增长19.4%,加上年结余收入2.06亿元和上级补助收入1.7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53.9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39亿元(含调出资金等支出)。当年收支结余1.5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照企业2016年可分配利润的13.5%测算编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2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0.12亿元,下降3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2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2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26亿元,增长15.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9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2.08亿元。

2.市本级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7.2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03亿元,下降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4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42亿元,下降13.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9.58亿元(含转移性收付净财力和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58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 2017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9.9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5亿元,增长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7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0.01亿元,下降0.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6.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7亿元。收支相抵,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1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0.36亿元,增长5.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14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2017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46亿元,下降36.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6亿元。收支相抵,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0.13亿元,下降41.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8亿元,其中:0.11亿元返还企业增加资本金支出,0.03亿元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经费,0.04亿元调出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5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44亿元,增长7.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8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亿元。

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支出3.56亿元,下降2.7%(主要是省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减少);科学技术支出0.29亿元,增长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5亿元,下降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9亿元,增长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亿元,增长35.1%;节能环保支出0.29亿元,增长20.5%;城乡社区支出0.59亿元,下降9.5%;农林水支出1.66亿元,下降14.8%;交通运输支出0.39亿元,下降0.3%;住房保障支出0.45亿元,增长25.1%。

(二)扎实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一转三抓比贡献”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培植壮大财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为了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创新方式,服务发展,持续推进财源建设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市政、民生、环保、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有效投资。积极运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方式促进社会投资。扶持发展旅游、物流和地方金融业等高成长产业。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后续工作,落实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整治涉企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PPP项目落地机制和操作流程,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落实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境外参展、争取外贸订单、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重点出口行业和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公共平台,促进融资担保健康发展,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继续向上争取支持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取省财政对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2.优化结构,补足短板,切实保障民生支出

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降低公务交通支出。统筹资金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整体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宁德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调整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深化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全面实行临时救助,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发挥茶业、渔业、竹业等资源优势,继续推进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和现代茶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提高竹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引进科技人才,汇聚创新人才资源。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优惠政策和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强文化资产保护,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推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做好2018年省运会场馆建设和各项备战工作。

3.加快步伐,健全制度,大力推进改革进程

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集中财力办大事。在2016年选择水利、科技、环保等三个重点领域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基础上,全面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落实好中央与地方调整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跟踪分析评估“营改增”全面扩围进展情况。继续抓好资源税改革,积极跟踪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保税等改革动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切实保障地方利益。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面分析和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维护政府信誉。积极推进市、县(市、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4. 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理财水平

严格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将纳税百万元以上重点企业作为组织收入的主要着力点,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时掌握纳税变动情况。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积极推广运用财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系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加强财政基层和基础建设,巩固乡镇财政标准化创建成果,提高财政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绩效理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建设,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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