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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交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4 15:51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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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交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于2021年 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报考考点、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251号)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其中: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分为试卷一和试卷二2科,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三、根据考试工作安排,初定于2021年11月在线打印考试报名费电子发票,具体事宜将在省注协网站另行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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