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对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开展考核

发布时间: 2020-06-01 15:24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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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防范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廉政风险,提高评审质量,市财政局研究出台了《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分三个步骤对承担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助审机构进行考核。一是对委托审核项目按不低于总数的25%进行复审(即差错性审查);二是对助审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按满分100分,规定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是实行综合考评。在项目复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合规性审查得分评定各助审机构名次,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助审机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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