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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财政国库结算与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5 14:50 来源:宁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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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财政局拟对宁德市财政国库结算与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组织进行比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宁德市财政国库结算与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设施维修工程

  二、预算金额

  335858元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4.2.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维护和维修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4.2.3 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有: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4.2.4投标申请人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4.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7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

  4.2.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工程服务需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工期:40个日历天

  3、工程地点:宁德市财政国库结算与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35858元,投标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

  (2)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费用。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6)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程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5、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一次性结清;

  6、履约担保金:无;

  7、违约责任: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地点

  1、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2、采购需求公告发布地址:宁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15日(北京时间)宁德市财政局十一楼办公室开标,供应商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德市财政局十一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1、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财政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联系人姓名:陆海。联系电话:13305930006;

  2、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中共宁德市财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2368010。

  

  

  宁德市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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